長沙中院跨省“活查封”,2萬余件老木制家具及名貴原木“獲新生”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0月31日訊(全媒體記者 李廣軍 通訊員 何鑫 孫霜)“感謝長沙中院充分考慮企業的實際困難,通過‘活查封’給我們留了出路。我們一定全力配合法院工作,爭取早日化債!”廣東省汕頭市某家具公司負責人在財產被保全后激動地說。
10月底,長沙中院在廣東省汕頭市某大型家居賣場,以“活查封”的方式成功對債務人所有的2萬余件老木制家具及名貴原木進行財產保全,有效平衡了各方權益。
2萬余件老木制家具及名貴原木被轉移
事情還得從頭說起。數年前,國內某大型信托公司從長沙某銀行貸款6億元款項后,向汕頭市某大型家具公司開展融資合作業務。貸款到期后,因信托公司無法從家具公司實現預期回款,導致所欠銀行貸款無法按期償還,三角債糾紛引發連鎖反應。
今年4月,信托公司向長沙中院對家具公司提起訴訟,并申請財產保全。長沙中院裁定對家具公司及其他連帶擔保人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決定凍結某家具公司和擔保人名下財產8.6億余元。財產保全執行中,經調查發現債務人原設在長沙、武漢等地的家居賣場已經撤離、停止經營,未能足額保全到債務人財產。
經過多次調查,長沙中院執行局執行干警發現債務人原存放在汕頭港口碼頭倉庫的2萬余件老木制家具及名貴原木轉移到了汕頭市的一家具賣場。得知這一重要財產情況后,執行干警趕赴汕頭市執行財產保全,并通知信托公司、債務人進行現場協調,當場下達保全裁定書和查封通知書,張貼查封公告,明確各方義務,同時要求債務人在信托公司的監督下對庫存老木制家具、原木進行清點造冊,以明確財產保全查封財產的范圍。
對近3億元財產實施“活查封”
考慮到如果一封了之,可能導致債務人陷入“停擺”狀態,倒不如變“竭澤而漁”為“放水養魚”,通過保留企業的生存空間來加快償債速度。于是,執行法官在征得當事人一致意見后,決定采取對企業生產影響最小的“活查封”措施——即債務人可繼續在賣場展示查封物,并可在信托公司申請法院解除查封的情況下銷售查封財產,銷售款項用于償還信托公司債務。家具公司現場表示,愿意繼續安排專業人員對老木制家具及原木進行日常養護及風險防范,確保查封標的不因財產保全措施而降低物品性能和品質。
10月底,執行干警再次趕赴汕頭市保全現場,對多方登記造冊的老木制家具及原木狀況進行核實,拍照固定,并再次組織各方人員制作了查封筆錄。經過三天緊張有序的現場工作,長沙中院成功對債務人名下價值近3億元的財產實施“活查封”。
“長沙中院的‘活查封’,既維護了申請人的權益,又降低了強制執行措施對被執行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不利影響,保留了被執行企業的‘造血功能’,實現了多方共贏。”某信托公司代理人發出感慨,“債權終于有望部分得到實現,懸著的心可以放下來了。”
長沙中院執行局負責人表示,將繼續緊扣“公正與效率”主題,秉持善意文明執行工作理念,切實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以實際行動全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推經濟社會發展穩中有進、量質齊升。